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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定假日上班應該試算兩天工時對吧
與正常班互換應該可換到兩天正常班休息吧 |
[ A1. ] |
回覆時間:2015-04-22 11:18:41 【本會答覆】
1.勞基法第37條規定國定假日均應休假,第39條則規定工資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上班者,工資應加倍發給。並無工時換算之規定。但40條則規定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而停止勞工休假,除工資應加倍發給外,應於事後補假休息。
2.從上述法令可知,國定假日均應休假,如須加班經應徵得勞工同意,且工資應加倍發給。至於補休,則限於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的停休期間。目前法令並無換算正常班與假日班工時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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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勞動檢察署
並未有對玻璃纖維使用製造相關業者有相關稽察標準以致勞檢只能聽業者胡亂瞎掰反正又沒有人了解
就我以知勞動檢察署對玻璃纖維使用製造相關行業都延用類似行業稽查規則以致遭業者蒙騙胡謅 |
[ A1. ] |
回覆時間:2015-04-22 11:16:51 【本會答覆】
你反應的現象和問題,對改善勞工作業安全與健康極為重要,其中除涉及到檢查的標準是否合理,也可能涉及勞動檢查人員的專業和態度,以致未能有效督促業者做好勞工安全防護。你所提兩則反應意見,本會將函請勞動部研議改進。 |
[ Q3. ] |
勞保年金請領 發表時間:2015-04-19 21:1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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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103年3月自動離職後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勞保年資超過30年,投保薪資(43900)超過45基數. 年齡52歲(520218)
請問
1.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後, 原來的勞保是否有效與何時可以請領勞保年金
2.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會影響原來的勞保年資與勞退金請領嗎
謝謝 |
[ A1. ] |
回覆時間:2015-04-20 13:20:41 【本會答覆】
1.國民年金保險年資得與勞保年資併計,但應依其給付標準分別計算後合併給付。所以你原來的勞保年資依然有效。
2.至於何時可以請領勞保年金給付,依 現行規定為年滿60歲,如提前至55歲則每年減額4%。但應注意的是,依勞保條例58條規定,請領年金資格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之日起,第十年提高一歲,其後每二年提高一歲,以提高至六十五歲為限。基此,你可能要到63歲才可以申請年金給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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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一下特休是否有分上下半年度休,我可以申訴嗎?
繼然是勞工權益怎能限定下半年,下半年休法呢?
謝謝! |
[ A1. ] |
回覆時間:2015-04-10 13:41:48 【本會答覆】
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4條規定,特別休假日期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之。換言之,法令並未規定特休可否分上下半年度排休,宜由勞雇雙方於年度開始以協商排定,免生爭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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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想自行創業擺攤.勞保年資累積6年
想詢問哪種投保方案對於擺攤比較有利?
如果以後會回到公司行號上班現在要選擇
何種投保方案才不會影響到累積年資或以後
勞退 |
[ A1. ] |
回覆時間:2015-04-10 08:48:30 【本會答覆】
如果確實從事擺攤工作,可選擇加入相關攤販職業工會,再以會員身份參加勞健保,以後如果受僱工作,再改由公司投保,其前後年資併計。但妳要加入職業工會,必須經工會審查入會資格。相關入會手續請洽當地職業工會或向縣市政府勞工行政單位查明工會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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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平日加班累積補休,有規定不得休整天嗎?謝謝! |
[ A1. ] |
回覆時間:2015-03-31 08:32:35 【本會答覆】
雇主依勞基法32條規定程序要求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即平日加班),應依勞基法第24條規定給付加班費。目前許多企業未依規定給付加班費,改以補假方式辦理,於法不合。至於不得休整天之規定,更非法令規定。請向公司反應其規定不符法令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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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若有意想開設專業證照培訓班,並且於課程結束後發給學員證書,此方面的申請需要哪些資料?謝謝 |
[ A1. ] |
回覆時間:2015-03-23 14:41:15 【本會答覆】
專業證照可分為國家與民間兩種,前者係政府專屬職權,非經授權或委託,民間部門不得核發。至於民間認定之專業證照,通常用於證明持有者所具備之專業能力,作為業界選才之參考,政府對此並無限制,為應注意是否有智慧財產權之保護問題。
你所提之問題,因範圍很廣,如方便的話,請再詳細說明問題內容,以方便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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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工作服務地點為台灣,服務期限在1年以內,請問台灣公民可否與海外公司(香港)簽訂個人工作合約?
謝謝! |
[ A1. ] |
回覆時間:2015-03-13 11:26:03 【本會答覆】
海外公司與台灣公民簽訂勞動契約,其勞務提供地在台灣,依屬地原則,應受台灣勞動法律相關規範。至於海外公司所僱用台灣公民所從事之經濟活動,仍應遵守公司法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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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請問.我63年次42歲.有勞保年資約共17年(不懂新舊制界線)
現繳國民年金中.不知要改投公會續勞保年資好.
或就一直繳國民年金778/月.
請問.依我的情況.
繳工會要月繳多少?60歲退休領多少?
繳國民年金到退休可領多少?
或要到哪查詢?
謝謝解惑~ |
[ A1. ] |
回覆時間:2015-03-11 14:58:41 【本會答覆】
一.國民年金保險對象為未就業之國民,你目前參加該項保險,即表示你目前處於未就業狀況,因此,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不符合由職業工會投保勞保之規定。
二.至於投保勞保和國民年金之年資,則可於退休年齡標準時(現為60歲,未來調高為65歲),各依勞保和國民年金給付標準計算合併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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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7月12到職,預計104年2月26日送辭呈3月26日離職,請問在離職前特休應該有幾天可休?目前已請1.5天特休,但詢問人資的答案是有分上半年與下半年特休,因為我是要在3月底離職所以特休只剩5天扣掉已請的1.5天剩3.5天可請這是正確的嗎? |
[ A1. ] |
回覆時間:2015-02-26 15:07:46 【本會答覆】
依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4條第3款規定「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終止契約而未休者,其應休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基此,你離職日前未休完的特休日數,可請求發給工資。至於人資將特休分成上半年與下半年,那只是特休日期之排定,不能以此限縮勞基法第38條規定勞工因年資而得的特休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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