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做飯店櫃檯的大夜班正職人員,非主管職 因為公司的作業系統要做更換 但也不知好不好 用 就發了一個程式叫我們上網看 定於1/24 號要我們提早上班 休假的人要回來開會 ,叫我們各自回家研究 再來一起開會 經理還說當天不得請假 因為我是大夜 我算是上班前的加班 別人都是下班後的加班 我有查了一下 加班雇主是要詢問員工同不同意不是嗎 這樣的強制做法有違反相關法條嗎 下了班我不想做公司交待的事 因為以完成當天的勞動契約 而且上大夜最重視休息 , 能否直接回決雇主 再來我報到的時候 沒有和雇主簽什麼要簽名的文件 面試的時候只和我說休假 月薪 福利 而已 而且我主動說 我的加班全部要換假來休 再來就是 我的補休 不是讓我自已決定我要休什麼時候 為什麼雇主自動幫我填上我休什麼時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