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進入公司今年11/01滿五年, 依據勞動基準法: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左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
我應該算是今年滿5年, 請問公司應當給予我14天假期? 還是應當按照當年度按比例給予? 或者應當於我滿5年的11/01 將剩餘4天給予? 感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