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現在職的工作性質為特別護士.公司視為合法成立的居家護理所.員工皆有合法執業登記於公司名下.工作是採派遣制.薪資部份也是如實上報繳稅.採薪資轉帳.但是薪資部分雇主抽成7% 所得稅抽成10%.但雇主無提供勞健保.雇主表態我們為個人職業所以不提供 想請問....公司有抽佣.但屬人力派遣就可以不用提供勞健保嗎?採一年一簽但是簽約內容說明他有抽成及派遣權利.但不提供勞健保這樣合法嗎?我們不算勞工嗎? 希望您們可以替我解惑! 本會答覆》 “沒有勞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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