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原是品管職位,但是公司的主管卻用公告的方式任意降我職是可以的嗎? 公告內容是:xxx原製造部品管乙職,改任製造部技術員。未經過我可以直接降我職嗎?因這與我原有的工作已有差異了,我可以要求非自願離職嗎?與資遣嗎?我並沒犯錯任何事,我該怎麼做,可有法律條文可以用,請幫幫我 〈本會答覆〉請連結至
|
精選小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