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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論述
[ 2008/09/12 ] 藉著代籌試談台灣省總工會何去何從

【89年12月號會訊 君強】

台灣省總工會即將在90年二月間改選,面對著精省﹑政權一片綠化以及全國性總工會紛紛成立等幾項重大轉變台灣省總工會究竟要如何因應、何去何從時為當前必須儘速面對並要審慎處理的首要課題。

台灣省總工會是全國總工會所屬的最大會員工會,會員人數占全國總工會會員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但是因為受到「全國總工會會員代表選舉辦法」的限制,因此不論是出席全國總辜會代表人數,或是當選理、監事的名額,都與其會員人所占的比例相去甚遠。

多年來,兩會之間為此常有爭執,但也一直未能得到解決。今年四月間全國總工會改選理監事,台灣省總工會規劃參選的多位重量級幹部不幸落選,乃憤而退出全國總工會,另行籌組全國勞工聯盟總會、全國聯合總工會等;部分工會幹部並遷怒台灣省總工會吳理事長,認為其輔選不力,聲稱將退出或拒繳、減繳台灣省總工會會費,使的過去一項組織健全,會員向心力最強、財務狀況也堪稱良好的台灣省總工會,一夕之間處境變得相當艱困,甚至於連續幾個月發不出會務人員的薪水。

此外,台灣省總工會長期以來與國民黨關係密切,今日民進黨已在中央執政,台灣省政府組織與經費又大幅縮減,台灣省總工會已不易再能如同以往,從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或台灣省政府爭取各項委託工作或補助款,來彌補會費收入的不足。同時,吳理事長兩屆任期屆滿,不能連任,據悉有意角逐者眾,服務台灣省總工會多年,熟諳業務且能得到各方尊重的黃總幹事,也再十一月間限齡退休,這些都要影響台灣省總工會未來的走向與發展。

台灣省總工會為處理前項並探討未來方向,已成立有專案小組,並數度召開會議,這市值得肯定的,也期盼專案小組能在最短期間內,規劃出各項可行的方案。筆者長期來關心勞工問題,也與多為台灣總工會的幹部熟稔,故敢不揣冒昧地試行提出下項的一些看法,野人獻曝或有參考之處:

一、更名為台灣總工會:經省只是精簡台灣省政府的組織、層級,對原有省級人民團體員應重大影響,但筆者以為台灣省總工會正可藉此機會,更名並適度調整組織的架構。台灣省總工會可以在明年二月召開的會員代表大會中,經決議後更名為「台灣總工會」,其定位為全國性的總工會,以既有的組織架構作為基礎,並爭取各種、各級工會的加入。在更名與組織變動之際,可能要流失部分的幹部或工會,但權衡得失,仍應是勢在必行。台灣省總工會的領導幹部們,在面對此一問題時,可以不必再拘泥「工會法」或主管機關一些行政命令的限制。行政院勞工會員會既然已經發給全國產業總工會力案證書,陳總統也出席了其代表大會,且全國勞工聯盟總工會、全國聯合總工會等都已成立在先,加以新政權強調台灣意識型態,應該不會反對、甚至要樂於見到台灣省總工會更名為「台灣總工會」的舉動。出席下屆代表大會的代表們,宜以審慎及負責的態度,選出新的理事長及領導幹部群,來帶領工會的成功轉型。

二、作為弱勢勞工的代言人與保護者:公營事業的勞工,其雇主為政府,工會也擁有比較容易健全的條件,且目前全國總工會以及全國產業總工會等,都由公營事業的員工在主導:因此其訴求比較容易得到重視,工作權以及各項勞動條件,也要比一般民營企業的勞工,獲得更多的保障。反觀無一定雇主及中小型民營企業勞工們,既缺乏強有力的工會,也面臨以利潤為主導的雇主,他們的心聲應有的重視。公、民營事業間的勞工,其勞動條件與面臨問題的不同,其實就如同產、職業勞工間的差異一樣,實在不能併提而論。改組後的「台灣總工會」,不必排斥、反而應爭取更多公營事業工會的加入,來充實總工會的實力;但要以作為真正弱勢勞工的代言人與保護者來自我期許,因為他們佔了勞工的多數,也需要更多的保障,更可藉此來區隔未來「台灣總工會」與其他全國性總工會間的不同。

三、獨立於各政黨之外:目前國內幾個主要政黨,標榜的都是所謂全民的政黨,勞工朋友不必過度期待,這些政黨會真正關心並維護勞工的權益與福祉。觀察去年「七、二九勞工大遊行」以及今年「縮短工時修法」二個案例,朝野政黨對工運的無情打壓以及態度上的曖昧、反覆多變等,都應該要讓勞工朋友們覺醒與體認:政黨關心的是其自身的利益,勞工只不過是其政爭中的一顆棋子。期盼轉型後的「台灣總工會」,不要再成為任何政黨的附庸或外圍組織,要與各政黨間都維持友善與等距的關係;工會要廣邀關心勞工問題的各政黨立委,參與工會的活動;工會要在勞工權益有關的重大議題上,主動結合立場醫治的政黨,共同為勞工爭取最大的利益。過去數十年來,台灣省總工會「單戀一枝花」的作法,現在看來對工會實在並不有利。總之,今後工會與政黨間關係應是平等、互利的,工會要徵取所有任同工會的政擋的支持;工會可以因為勞工的利益,而與各政黨作議題的結盟,但工會絕不能再成為政府或個別政黨的工具。

四、力求經費自給自足:繳交會費應是會員對工會的主要義務,也代表著會員對工會的支持度。目前台灣省總工會一年預算,約在二千五百萬元左右,其中各會員工會按期會員人數,每人每年上繳四元的會費,共約八百萬、僅占總收入的三成餘;利息、房租等其他收入約七百萬元;而政府補助款及委託等各項收入則高達一千萬元左右,為台灣省總工會最主要的收入來源。精省加上民進黨在中央執政,今年台灣省總工會從政府得到的各種款額,已大幅縮水,往後情況應更不樂觀。其實從工運的角度來看,工會實在不宜接受政府或政黨財務上的資助。工會要能獨立自主,不受限制於政府或任何政黨,經費的自給自足應是基本條件;也只有如此,工會才能依勞工的利益,來推動會務,並不在成為政府宣導政令的機構的附庸。令人不解的事:台灣省總工會部份領導幹部,在總工會面臨重大財務危機之際,不思如何協助公會共度難關,反而蘊釀要將現行會員每人每年繳交的四元會費再降低為三元,如果定案,台灣省總工會未來會務的推動,肯定要大受影響。筆者以為:勞工朋友如果要求的是一個獨立自主、真正以勞工利益為優先的台灣省總工會,相對的就要盡到繳交會費的義務;每個會員只要每月肯上繳台灣省總工會會費一元,台灣省總工會的財務即可得到全面的改善。據悉台灣省總工會為了節省日常經費的開支,會務人員以作大幅的精簡;今後代表大會以及監事會等,對工會的各項支出,也要更加嚴格審查,善盡監督之責。

五、與其他勞工團體維持競合關係:目前已成立的全國性總工會,除了具有法定地位的全國總工會外,其他尚有全國產業總工會、全國勞工聯盟總會以及全國聯合總工會等;近年來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勞動人權委員會、台灣勞動陣線等團體,亦積極參與勞工運動;而各分業工會全國性組織正如雨後春筍,紛紛成立。我國「工會法」所規定的單元化公會組織的原則,實際上已被推翻,工會員段進入多元化的時期。多元化的勞工運動,根據國外的實務經驗,可能造成勞工力量的分散,加上同室操戈、消耗實力,終使勞工運動如「江河日下」:但也有彼此間以加強服務,來爭取勞工的認同,並在重要訴求上相互合作,共利益。改組後的「台灣總工會」,應與各全國性工會及關心勞工問題的團體間,維持著既競爭又合作的關係,彼此間以服務會員的績效,來爭取勞工的認同,並在重要議題上相互合作,擴大勞工運動力量。以良性競爭的多元化勞工運動,才真正是台灣地區勞工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