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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論述
[ 2008/09/04 ] 迎向新世紀 打造優質勞工時代 ─ 為慶祝89年五一勞動節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 詹火生 89.04】

時值千禧年的五一勞動節,火生特藉此機會向全國勞工朋友賀節,敬祝佳節快樂,並對勞工朋友過去一年來的辛勤打拼,力參與國家建設,表達個人感謝與敬佩之意。

回顧一年來,我國一方面逐漸脫離亞洲金融風暴的衝擊,另一方面遭遇九二一集集大地震肆虐,台灣中部地區損失慘重,幸賴政府的緊急應變,和全體勞工朋友、全國民眾共同發揮「人溺己溺」的互助精神,積極投入賑災、重建家園,我國民眾的韌性與意志力再度獲得國際間的一致肯定與贊許。展望新世紀,我國勞工政策面臨許多的挑戰,與其較大者,包括:經濟自由化與全球化的衝擊、電子商務時代的來臨、以及失業率逐漸升高的隱憂等。首先,隨著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成立,經濟朝向自由化與國際化,而邁入千禧年後,我國加入該組織勢在必行,人力資源也將面對來自全球的競爭,尤其對農、林、漁、牧業及傳統產業的勞工衝擊很大,政府應及早透過勞動市場的調整,規劃輔導部分失業者轉業、再就業或創業,作為因應對策。其次,近半世紀以來,網際網路、個人電腦,正在重塑產業與工作生活的基本面貌,電子商務時代已然來臨,其所帶動的組織再造與勞動彈性化,已逐漸形成管理風潮,新興的部分工時工作、電傳工作、在家工作、派遣勞動和業務外包等非典型就業,逐漸取代全時固定的典型聘僱,促進僱用形式與工作型態的多樣化發展,企業的人力資源運用將日趨彈性化。如何在「彈性」與「穩定」之間,兼顧勞雇雙方權益,將是政府施政的重點。再者,我國自八十五年以來,失業率均持續突破百分之二點五以上,失業人數約達二十五萬人,失業問題日益受到國人的重視,如何有效促進就業,紓緩失業壓力,是政府十分關注的施政重點。為了迎接前述新世紀的挑戰,在政府勞工政策的作為上,應以提升勞工工作與生活素質,打造優質工作環境,促進勞資和諧為目標。為此,在慶祝五一勞動節之際,特以「迎向新世紀,打造優質勞工時代」為題,提出本會勞工政策的施政重點,與企業界及全國勞工朋友,相互勉勵:

一、健全就業安全體制:
職業訓練、就業服務與失業保險是就業安全體制的三大支柱。為因應經濟自由化與全球化對就業的衝擊,電子商務時代的來臨,以及失業率的逐漸升高,就業安全體制的健全顯得格外重要。今後除了在行政組織上宜將職業訓練局改為就業安全署外,在立法上,宜參考德、日、韓立法例,整合職業訓練法、就業服務法及勞工保險失業給付辦法等相關法規研訂「就業促進法」,作為解決失業問題,強化就業與訓練機能的法源基礎根據。在行政上,可由行政機關負責監督指導,結合資方及勞工團體等民間資源,建構就業服務資訊及轉業輔導系統,並運用就業安定基金擴大推動就業促進津貼措施,加強促進失業勞工之轉業、再就業或創業、外勞政策亦將持續緊縮。未來職業訓練需加強在職勞工的多能工訓練、進修訓練及失業勞工的轉業訓練,並配合擴大開辦電子商務相關訓練,而能力本位訓練具有「隨進隨出」之高度彈性,且以「訓用合」為目標,尤須擴大推動,以培訓新世紀所需要的優質勞工。對於就業弱勢的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及關廠歇業被資遣勞工等族群,亦需特別加以照顧,以促進其就業。同時需加速「兩性工作平等法」草案完成立法,以促進婦女就業。政府為因應失業率逐漸升高,已自民國八十八年一年一日起開辦失業保險,建立就業安全的新里程碑,今後將繼續檢討討改進,並與就業服務、職業訓練密切配合,俾健全就業安全體制。

二、改革勞工退休制度
勞動基準法已於民國八十七年底適用至一般行業,約有五百七十萬人受到該法保障。該法規定勞工退休金之工作年資以服務同一事業者為限,勞工工作十五年以上且年滿五十五歲者,或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才可以自請退休,而我國中小企業居大多數,平均存續期間為十三年,勞工可能未達十五年退休年資時,企業已不存在,勞工就領不到退休金,對勞工權益影響很大,造成社會不公問題。為改革此一制度,本會正推動「勞工退休金條例」立法工作,建立勞工退休個人專戶儲金制度,在勞工確能領取退休金及兼顧雇主負擔能力之原則下,妥適保障勞工退休生活,該條例已由本會報送行政院審查中。

三、提升勞工生活福祉
為提升勞工生活福祉,政府將協助勞工擁有住宅,並推動各項福祉措施。政府為協助勞工「住者有其屋」,特別訂定「勞工住宅輔建方案」,分別採取勞宅建購貸款、勞宅修繕貸款、興建勞宅社區、獎勵企業興建勞宅等四項措施;前二者係由政府辦理低利貸款,並補貼利息;興建勞宅社區平價供應社區勞工;政府並透過融資優惠、稅捐減免方式獎勵興建勞宅。為促進婦女就業,本會並輔助事業單位或工業區設立勞工托兒及敬老福利服務。針對其他原住民、身心障礙、碼頭、鹽礦等特殊屬性勞工,本會並專案規劃辦理各項福利。另為增進勞工知能,本會除提供獎學金鼓勵勞工進修,辦理函授班、進修碩士學分班,開辦空中大學勞動關係類科,鼓勵勞工終身學習。此外,為充實勞工休閒生活,本會除協助各縣市政府設立勞工育樂中心及勞工服務中心外,並培養勞工休閒專業人員,倡導勞工休閒活動社團化,積極推行員工協助方案,培訓勞工社會工作人員,加強勞工諮詢服務功能,推工志願服務工作。

四、建構自律性勞資關係
隨著經濟自由化、全球化,勞資關係自治自律是必然的趨勢,因此,保障勞工團結權、協商權、爭議權等勞動三權,建構自律性的勞資關係,乃成為政府施政的重點。為加強保護勞工之團結權及促進工會會務自主化、運作民主化,本會已研擬「工會法修正草案」,適當開放工會組織多元化、自由化,本於工會會務自主化之原則,工會基層組織之架構與任期,擬由工會章程中自行規定。另鑒於各級政府行政機關、教育人員及軍火業員工工作性質特殊,將明定其結社組織,依其他法律之規定。為保障協商權,促進我國集體勞資關係之運作,朝勞資自治自律及誠信協商方向發展,本會已擬具團體協約法修正草案,基於勞資自治之原則,團體協約約定之內容,應由當事人雙方自由訂定;基於誠信協商之原則,對於刻意杯葛協商程序或拒絕提供合理協商之必要資料者,均視為無正當理由拒絕協商,被拒絕之一方並得法律申請調解,以解決團體協商所致之爭議,避免立即產生激烈之勞資對抗行為。
為保障爭議權,本會已研擬「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草案」,對於勞資爭議之處理,勞資雙方應本自治及誠信原則,以建立協調合作之勞資關係,並簡化調解、仲裁委員會之成員,由勞資雙方選定之委員共同推選主任調解、仲裁委員、俾彰顯勞資自治精神,同時鼓勵勞資雙方將爭議事件交由民間團體處理。爭議行為應依和平理性方式為之,且須顧及其行無對公眾利益之影響。

五、塑造優質工作環境
工作環境之良窳,攸關勞工的身體健康及勞動力的穩定。為塑造勞工優質工作環境,預防職業災害的發生,本會已於民國八十七年訂定「工安改進方案」,推動專業證照制度,採行各項勞工安全衛生檢查及工安事故預防措施,建立災害聯防制度,結合社會資源,擴大民間參與安全衛生及檢查工作,同時配合精省作業,將省屬三個勞動檢查機構改隸本會,提升層次。為進一步保障職災勞工之權益,加強職災之預防,本會並研擬完成「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草案」,以強化罹災勞工及其家屬之照顧,並對傷殘者施予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該草案正由立法院審議中。

六、改進勞工保險制度
勞工保險制度是對勞工相當具有實惠的制度,勞工除現有全民健保之保障外,還有各項勞保現金給付,以保障勞工生活。截至八十九年一月止,勞保投保單位約三十九萬個,被投保險人達七百六十五萬人。為改進勞保制度,本會已增訂補充殘廢給付項目,預加二十三項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放寬已離職退保罹患職業病者請領職災給付,已領取老年給付再受僱工作者,並得參加職災保險,以保障老年勞工生活。而勞保業務與勞工朋友的權益息息相關,勞保局各辦事處已採行單一窗口化服務,此即「一處文件、全程服務」,使全國勞工朋友都能得到更便捷的服務。
為進一步改進勞工保險制度,本會近期內已研擬「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擬將僱用四人以下之單位,列為擴大強制加保範圍,以保障更多的勞工;建立勞工保險專業代理人制度,以協助投保單位辦理勞保相關手續;明訂不適用失業給付對之保險費率範圍,以符依法行政原則;職災殘廢給付標準表增列百分之五十,提高為增給百分之六十;普通事故與職災勞工死亡之喪葬津貼擬由五個月提高為十個月,職災勞工遺屬津貼擬由四十個月提高為四十五個月,以加強照顧勞工遺屬生活。未來勞保之殘廢、老年、死亡給付將配合國民年金之整體規劃由一次給付制調整為年金制。

全國勞工朋友們,我們何其有幸,能當跨世紀的見證人。在二十一世紀起頭,我們要調整好步伐,向嶄新的願景邁進。雖然新世紀中將面臨各項挑戰,只要勞資雙方秉持「同舟共濟、患難與共」的理念,我們相信「精誠所至、金石為開」,各項挑戰均可一一克服並為打造優質勞工時代寫下光輝燦爛的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