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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論述
[ 2008/06/07 ] 我們對健保改制公辦民營

 

最近,政府最高當局相繼宣示,實施二年的全民健保將由現在的「公辦公營」改為「公辦民營」,現行由政府經營的中央健康保險局將改制成非營利性質的基金會,在行政院衛生署監督之下,確保全民健保的永續經營,開啟我國全民健保制度的新時代。這段談話,表示我國健保政策的新方向,我們認為,由於國民才剛適應健保不久,馬上又面臨體質的改變,時機和方式是否適當,值得探討。

全民健保基本上乃屬社會保險性質,是在互助共濟的原則下,以危險分擔方式,集合全民及政府經濟力量,共同來增進全體國民健康的制度,它具有以下特質:
一、強制性。
二、提供最低收入保障-保險給付與最低、最高收入間並無直接關係。
三、給付由法律規定,並能加以修改,是法定的權利,並非由契約規定給付。
四、政府獨占性質。
五、強調社會適當性-對所有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時能提供維持某種生活水準的給付,用以維持一般社會生活水準的最基本需要。
六、對長期給付不必完全提存基金準備,因為尚有新加入者強制繳納保險費,
同時假定保險制度會無限期的延續下去。
七、保險基金由政府負投資運用責任。

如果改成民營,我們以下的疑慮:
一、政策方面-
(一)政府是否欲藉此擺脫民意機關-立法院的監督?
(二)政府是否基於財務負擔考慮而做此決定?
(三)何謂公辦?何謂民營?具體的內容和作法是什麼?
二、實務方面-
(一)基金會董事長成員身分背景如何?
(二)是否會造成利益團體分食健保大餅現象?
(三)如何保障醫療品質?
(四)如何保證不隨意調漲保費?
(五)政府如何監督?有何法寶?

我們希望,政府能更詳細的向社會大眾剴切說明,以維持其社會保險特質於不變。

全民健保實施二年來,確實嘉惠全體國民,俾益國民健康生活的提昇,乃為政府重大績效,我們建議不如先從減輕健保費率,提升醫療品質,加強管理改進,然後再做體質的改變,如此逐步漸進,必更能贏得萬民感載。

 

 

8607月號會訊/柳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