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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論述
[ 2008/03/06 ] 本會李理事長正宗晉見總統面陳當前全國勞工福祉建言

【83年6月號會訊 】

本會李理事長秉承全省勞工付託,探求當前勞工迫切需要解決勞工問題,於八十三年六月十日以全國總工會身分率工運幹部重要福祉要項,陳請李總統重視八百萬勞工福利的建言。本會李理事長面陳李總統提出「當前全國勞工福祉建言」如下:
首先感謝閣下的接見,使我們聆聽閣下教誨之餘,也有表達勞工心聲的機會。面對快速的經社變遷過程中,我們內心對未來有著幾許的惶恐,因此感冒昧地上書閣下,表達我們的心聲,也提出我們的一些建議。
農業社會由於教育機會分配不均,人際之間的知識差距大而使彼此的溝通困難。團隊效率的發揮,只得依賴中央集權的管理。因此上層的威權高,而底層的忠貞度強,服從成為社會的主要紀律。這是政治立一支獨秀並支配一切資源的時代。在這種時代裡,只有忠貞才能獲得賞務與福利的增加。一九五O與一九六O年代的臺灣正是政治力支配一切的時代。但一九七O與一九八O年代,因經濟發展與市場交易的擴大,市場如戰場也同時如賭場,事業經營的成敗與彼此間的兼併,也逐漸出現了許多的財閥。這些財閥不僅利用其經濟優勢左右市場價格以低入高出謀取價差利潤,進而以其資金從市政治投資來干預政策,依其整體投資計畫來導引國家政策。此後因金錢的誘惑,曾經一之獨秀的政治開始遭到財閥經濟力的腐蝕而成為經濟力的附庸。因此經濟力開始支配社會的稀有資源,官商掛勾以成政經社會的常態,金錢政治是此一時期的特徵。
金錢左右政策的結果,因資訊取得先後有別,而且預期風險高低也就不等,更因彼此劍財手段大小不同,使社會財務逐漸並聚於少數人之手,造成財富分配的力不足與資本過剩時,使游資充斥而引發財富名目價值的飆漲,造成社會財富的重分配與兼併,結果不僅引起財富分配趨於懸殊,也使勞心勞力的所得不及財富不均與懸殊。經濟力的興起是資本主義在台灣實驗成功的結果。資本主義社會是一種能競爭的經濟體系,而能力展現於個人所擁有之財富多寡與個人智慧的高低。於是財富多與智慧高的逐漸成為社會經濟強勢族群,而缺乏財富與智慧的逐漸成為社會經濟的弱勢族群。當台灣在一九八O年代伊始,由於資源禀賦逆轉為人炒作的利得,此一現象一方面打擊常人工作士氣,另一方面也使受雇人員得置產希望破滅。對於一分耕耘一分收穫的社會價值形成諷刺,也使社會的弱勢族群對既有社會資源分配制度產生質疑。社會正義的檢討,蘊育出社會壓力團體的湧現,開始以民間的組織才對抗經濟力,並亦欲左右國家政策以期進行社會分配制度的改造。
大型企業與國營事業,及公用事業之工會要求提高薪資,原住民要求索回原有的土地,勞民要求兑現戰士授田證、貢寮鄉民反對在貢寮地區興建核四廠,林口住民要求汙染補償,計程車司機要求開放個人計程車牌照等社會運動都在一九八六年後一一浮現。此外,許多公共政策研究與民意代表個人形象塑造之基金會亦紛紛成立,企圖發難以期藉由「研究」與「民意」左右政府政策,或對行政機關產生壓力。此種趨勢使經濟力的優勢也面臨挑戰。此外環保團體組織也要求約制工業污染和水土破壞更使企業投資環境比以往的獲利性大幅降低。海外投資也於斯時風起雲湧,而令社會有產業空洞化的疑慮。社會運動的確對經濟發展產生約制效果。民間組織與社會運動的矛頭均齊集行政機關,令行政機關疲於應付,加上預算浮濫與官商勾結的弊病,使政府喪失公信力,也使行政公權力逐漸被削弱。政治力道幾乎淪喪殆盡,社會秩序約制體系與功能也就瀕臨瓦解。
政治作用力集結於政權鞏固,經濟作用力則集中於財富的收括,社會作用力則在於反制政治力與經濟力的坐大,並要求經濟資源做市場外的「合理」分配。社會發展至此一階段,落無法在社會生態中尋得平衡與定位,社會各階層將各自組織動員並經濟力團體從事資源爭奪戰。過去在絕對之政治力下的權威與服從關係的法令規章難以平仰新興社會角力的對抗。國家經營理念須由統制與管理的角色改朝服務人民的方向來定位。自此,服務決策過程變由上往下改為由下往上來訂定。但民意不是精油為福尋訪的抽樣推估,而須全面地由人民表態來反映。社會力的興起是全民民主開放的結果將是令少數經濟強勢的族群釋放部分的即得利益,並將之移轉回饋眾多之經濟弱勢的群族。
因此政府的腳色也應由管理與之配的地位兼顧國家人民的服務工作;在維持國防與治安及創社安和樂利的國民生活環境之外,更應藉由國家財政收支手段彌補社會資源分配的懸殊與不公。因應人民的需求提供消費不具排他與不具競爭性的公共財,同時,在環保優於經濟成長的理念下,推動水土保育和環境維護。基於此一理念,代表全國勞工的中華民國總工會擬以下列建議奉聞上聽,並請垂鑑與訓示。

第一、公營事業民營化政策應審慎處理,請勿傷害勞工就業與生計:
未具自然獨佔的公營事業,應先做市場的開放與競爭後,再進一步考慮是否移轉民營。早期係基於國庫收入而建立公營事業並經國家威權而赋與獨佔經營的特權。其後,藉此獨佔利益與政府威權,不僅享有獨佔盈餘,且用以安插政府退休人事,同時以之作為產業政策差別取價的工具;進而以獨佔利益和預算買賣機會做為與民意代表政治交易籌碼,並以之作為政府公關的利器,使公營事業具有多種的政經功能。在政治力和經濟力時期,這種功能的發揮毫無任何阻窒,但在社會力興起之後,難以負荷事業體制內的工會運作,且因缺乏確切的經營雇主,所為雇主是無主或社會共有國家,難以發揮勞資間應有的制衡效果,遂使公營事業的盈餘逐漸被內部不具外再就業競爭的員工人事費所侵蝕,不僅先期的功能盡失,且逐漸地走向虧損而成為政府的額外包袱,於是有移轉民營的意向。這種處境是可以理解的,但若能將市場先行開放,解除公營的獨佔地位,將使公營的獨佔利益逐漸消失,才能激發公營事業員工的憂患意識,並體驗生死與共的利害關係,並可因開放競爭而促使勞工的交流與人力資源的運用效率。如果不具必然的自然獨佔,未於開放而即座民營移轉,結果也只是獨佔權由政府移至民間財閥而已,必然也將引發既有勞工失業與轉業的困擾。政府必須嚴肅的面對即將發生的趨勢,並欲為綢繆,研擬防範措施及可行方法後,再行實施。

第二、請政府正視工會發展暨勞工福利政策-工會組織、勞工住宅、失業救濟:
注意台灣未來工運發展趨勢,政府應以務實的態度體察民間勞工的需求,並以勞工選票導向制定民主式的勞工政策。正義是社會力時期的社會理念,在可見的未來其社會的權數將愈來愈高,甚至將凌駕於經濟的發展權數,並表現於未來各種選舉時的選票流向上。勞工自主意識的升高與民智的啟發和發展將逐漸脫離組織的約束。國內各公會已非合法與非法的區分所能掌理,只要迎合基層勞工的需要便能贏得勞工的向心。未來工會的服務競爭將是工會運動的主軸,宣導政令的工會若無務實的國家政策配合,縱令是全國總工會也會趨向勢微,並將趨於四分五裂的命運。近十年來,因房地展的飆漲使辛勞之基層勞工的置產希望破滅,對國家的土地政策感到絕望,對於財閥土地的炒作感到深惡痛絕。因此,我們寄望閣下能應用至會與影響力,促使有關當局在短期裡能有和李之土地開方與運用的政策出現,不僅能紓解工商用地的困擾,更應有勞工住宅用地的規劃,而儘早回復勞工一般的置產希望。此外,由於經社的快速變遷,在轉型的過程中,勞工自我技能的再培養與再教育固然重要,但對於高齡與學歷不高的勞工,因年齡高使在培養的技能效益低,並因學歷低而使再訓練的成本高而難享有職訓的實際利益。而只能寄望社會安全的救助。因此,失業救濟與社會養老應儘早實施,並有足以維持有尊嚴生活水準的給附。

第三、設立全國性勞工教育休閒中心,加強國際勞工交流
設立全國性勞工教育休閒中心並配有宏偉的國際會議廳。過去由於缺乏國際交流,國際對於國內勞工處境欠缺瞭解而多所誤解;同時:國內工會幹部欠缺研究與訓練,與國外交流多賴其他國內學者或與勞工工作脫節的其他社會階層作間接接觸,難以傳達實際勞工的處境與資訊。若能在國內適當地點興建配備齊全與壯觀的勞工教育休閒中心,並擁有完備的國際會議廳,勞工研究中心,與勞工資訊中心兼具勞工休閒中心,當可用於培植優秀的工會幹部並主動促進國際勞工的交流。

第四、提升工會地位,維護勞工尊嚴
當然,上述的建議須有足夠的經費,但以現行公會的財務狀況根本無力負擔,因此我們建議將現行提撥的退休準備金,職工福利金,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等的管理與運用能經由修法由全國總工會代為執行,而由專業人才經營投資生意,且於安全的額度內,用其超額盈餘作為全國勞工服務事業的財源,並謀工會財務的獨立與自主,同時能逐漸攤還政府興建勞工教育中心的墊付款。甚至使全國總工會能在國內普設勞工休閒中心,並能自主從事國內其他勞工服務的業務。工會的財務一旦得以獨立自主,不僅可以減低政府的補貼負擔,且能因降低或免除對雇主財務與辦公用地的依賴,而能取得與資方完全對等的協商地位,從而提升工會社會地位以及勞工的社會尊嚴。

第五、就業資訊要與職業訓練配合
充實就業市場資訊作需求導向的職業訓練政策。由於近十年來,島內出現勞力不足與資本過剩,以致外勞引進與企業外移並行,但多不利於國內勞工就業與勞動條件的提升。海外投資固然可以促進與受資國間的貿易,並有助於國內產業升級,但將改變勞動的需求結構,使生產線初級勞力需求減少,同時對管銷人員的需求增加。但人力投資的改造費時,結構性的失業難免。充實就業市場資訊以降低勞工求職與企業求才的遇合時間,有助於勞力資源使用效率的提升。此外,因勞工職業訓練與市場勞動需求資訊的脫節,使公辦職訓乏人問津,同時職訓結果又常無用武之地。因此如何有效結合就業市長的需求資訊安排職訓技能類目將是一個重要的職訓政策考量的課題。

第六、外藉勞工政策應有公會參與
限量引進外勞,並將外勞的分配由工會拍賣。從國家立場來看,台灣不可能無限量地聽任外勞的引進,因此外勞的基本問題是產業使用外勞的分配作業問題。國家應考慮自身社會管理的能力,制定外勞人數引進的上限,不作任何的專案增補作業。分配的原則不外公平與效率。公平的分配便不應作產業與職種之任何資格限制,而效率的分配則須經由價格的競爭。因此將有限的外勞雇用權賦予出價最高的企業,直至限量用盡為止。由於外勞的引進所傷害到的是國內同級勞工,故應對勞工有所補償。我們建議將外勞的分配權賦於全國總工會,由全總依企業申請及所標示之雇用權的購買價格進行分配。全總亦將以此收益充當勞工失業救助與轉業服務基金,並對國人作財務的公開以取信於全民。

第七、受雇勞工應全面是用勞動基準法
擴大勞基法的全面適用,並強制企業或雇主每滿半年依勞工薪資提撥半月薪資,並以勞工個人名義儲存和充當退休準備金。勞基法的全面適用可免除雙元並存的困擾,也能提供勞工更廣的工作選擇範圍,有效排除勞動市長參進障礙,並能促進勞動資源的使用效率。強制雇主提撥固定比率的退休準備金,不僅可以降低企業投資風險,且因已勞工個人名義儲存而能有效保障勞工退休金的安全。

第八、維持勞保費率在勞資間的二八分配比例
維持勞保費率在勞資間的二八分配比例。事實上,雇主除了依協議給付工資之外,尚須繳付百分之八十的保費。勞工取得工資尚可資養家活口的工資所得。如以兩萬的工資為例,並以百分之七的保費計算,雇主時紀復單是兩萬加上一千一百二十元,即是二一、一二O元。勞工養家活口的實際所得是一九、七二O元。現在將雇主負擔比率降為百分之六十,雇主實際負擔將是二O、八四O元,但勞工可資養家活口的所得也將降為一九、四四O元。依供需原哩,雇主將增加勞動需求,但勞工將減少勞動供給,結果因求過於供將使名目工資由兩萬的原有水準開始上升,並一直到新的供需均衡為止。已從價稅率而言,在雇主負擔百分之八十時,其二一、一二O元中扣除一、四OO元的保費後即是勞工的實際工資所得,其稅率是六、六三%(1400/21120),若雇主負擔比率降為百分之六十,則稅率反而升為六十,則稅率反而升為六、七二%(1400/2840)。稅率的提高將使勞動的交易量或就業量減少,並使雇主實際的勞動成本不降反升,也使勞工可資養活的所得減少,對勞資都是不利的。

第九、擴大勞工參政機會
加強肅貪以擴大勞工參政機會。民主開放應是擴大全民參政機會入國家政策的參與。因此應加強整至政治的廉能本旨,才能發揮全民政制的功能。
敬愛的總統閣下,你任勞任怨,銳意改革體制促進全民政治之實現的用心,國人皆知,也深獲國人的愛戴。今日有幸能有機會表達全國勞工心聲並提出上述幾項建議,仍請垂鑑,並請卓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