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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論述
[ 2008/03/10 ] 時事評論----反對調漲勞保費率

【83年10月號會訊 野人】

據了解,政府將繼全民健保費率定案後,進行有關勞保費率的調漲,關於此一決策,我們堅決反對,所持看法如下:
一、勞保原有七種普通事故保險,其中以醫療給付長久以來始終是勞保服務量最龐大,行政上最繁瑣,財務上最難控制的一項業務,既然已規劃全民健保業務範疇,則勞保於劃移醫療給付事項後,業務上,已再無窒礙難行者,何以要調漲?

二、全民健保費率,勞工負擔與雇主負擔係三比六,除此以外,尚需自負部分門診費用及越級就診費用,生活負擔已在無形中增加,固然以後勞保將改成分類保險,分普通事故保險,職業災害保險,老年保險,失業保險,勞工老年附加年金保險等五類,且各類保險之財務、會計、基金都將單獨辦理,因此,其虧盈尚待施行一段落後再予評估,在此之前的勞保業務虧損及問題,應由政府自行設法解決,豈可遽加勞工負擔藉機弭平解決。

三、我國號稱外匯存底九百餘億美元,但一般勞工收入平均每月薪資不過二萬餘元到四萬元之間,並未享受到豐厚外匯存底的好處,此時此刻,要其以有限收入在艱苦維持生計時增其負擔,可以說是面臨收入有限並沒有增加,生活物價指數又居高不下,外匯存底又無從享受的窘迫狀況,加上全民健保對勞工的保費計算採取的是論眷屬人數計收保費的方式,顯著背離社會保險財富再分配主要原理情況下來調漲保險費率,實非所宜。

四、政府自民國三十九年開辦勞工保險以來,受惠人數逾八百萬餘人,無論其性質歸屬如何,說他是一種德政,一種施惠,或是社會保險都好,可以肯定的說它是政府遷台以來最實惠、最成功的政策之一,可以說是促進行台灣地區社會安全的一個穩定的基石,牽一髮而動全身,實不可不慎!

基於上述,在勞保險費率上,我們主張維持勞雇二比八;職業工作六四比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