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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焦點訴求
[ 2009/02/12 ] 建請政府儘速修法更改勞健保之職業勞工負擔比例

 

                           台灣總工會第24屆第8次理事會議提案單(三)

會議屆次
24屆第8次會議
召開日期
98年2月12日(星期四)
提案人
桃園縣總工會理事長吳忠信
案由
建請政府將職業工會勞工之勞保費及健保費之負擔比例調整為勞工負擔50%,政府負擔50%,提請討論案。
說明
1.現行參加職業工會之勞工,其勞保負擔比例為勞工60%,政府40%,健保費勞工負擔60%,政府負擔40%,職業勞工之負擔比例偏高。
2.政府救助企業動輒千百億,卻對弱勢無一定雇主勞工,吝於扶持,茲因長期以來,職業工會收入無固定,更因勞保年金開辦,勞保費率逕自上調1%,增加勞保費之負擔甚鉅,建請政府予以考量修改勞工之保費負擔比例,由6:4比例改為5:5之比例負擔,以照顧減輕職業勞工之負擔。
辦法
當前經濟環境日趨惡化,本國勞工失業率持續上升,建請政府儘速修法更改勞健保之職業勞工負擔比例。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