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社會需要勞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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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清海】
「宜蘭教師工會」與宜蘭縣政府日前訂出全國第一份教師團體協約,引發教育團體、家長關切。全國校長協會和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等30多個團體發起連署,反對宜蘭縣政府違法通過教師工會團體協約,更召開記者會呼籲教育部成立專案小組,統一研議各縣市「團體協約」的團體版本,釐清爭議。一件在國外司空見慣的事情,在國內竟然引起如此強烈反彈,令人感到不可思議。
報載,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和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指出,宜蘭縣政府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教師法」、「行政程序法」,如果協商9月上路,會引發連鎖效應,全台失守。全國3000多所中小學校、2000多位校長、36個團體發起聯署,支持宜蘭校長、教師拒簽團體協約。
全國校長協會認為團協中教師工時爭議大,應該重啟協商,更呼籲宜蘭縣比照台中市撤回公文。另外,教育部應該釐清老師身分究竟是勞工還是教師,勞動部應該出面解釋。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則建議教育部成立專案小組,由各地方教育主管機關邀集校長和家長代表,加上《工會法》等專業法律人士,組成雇主或資方談判小組,和教師團體統一研議各縣市「教師團體協約」版本,讓各縣市有所依歸。至於教育部次長林騰蛟則表示,尊重宜蘭縣訂定團體協約,但是教師團體協約涉及中央、地方和學校三方面,並不適合訂定統一版本。
針對協約惹議,宜蘭縣教師工會理事長朱堯麟對此回應,這份協約以不妨礙學生權益為主,目的是為了健全宜蘭的教育環境,讓孩子受教權更完整。朱堯麟表示,協商並非以老師權益為重,當中也討論老師要遵守的倫理規範。而老師雖然工時八小時,但一旦學生有急難需要協助,老師也要協助家長等,當中也討論不適任教師處置。朱堯麟指出,協商過程都有邀請宜蘭家長協會、家長會長協會代表參與,家長代表的意見也有被採納。朱堯麟說,這份協商必須經過學校主管機關核可,工會再召開會員大會取得同意後,再開會簽訂生效,協商生效的日期還未定。況且通過後,只適用在宜蘭42所國中小(全宜蘭100校),加入工會的老師才適用。
從以上反對宜蘭縣與教師工會簽訂團體協約的報導中,我們不禁感嘆台灣社會對基本勞動權益認知的淺薄和誤解,難怪全國教師工會認為這個社會需要勞動教育。
平實而論,全國校長協會和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對團體協議的反彈,對教師工會而言並非全然無意義,至少代表這個社會對工會的角色功能仍存有疑慮,也凸顯工會需要與社會進行溝通和對話,才能從對立走向合作。至於勞政和教育主管機關,則應堅持貫徹國家賦予教師的集體勞動權益,並對校長協會和家長團體解釋國家法令,以減少其誤解或曲解。2014年,加拿大卑詩省教師從6月罷工到9月,公立學校在新學年開始猶處於關閉狀態,造成學生上學中斷,逼得省政府提出學童補救學習津貼,由家長自行解決學童安置問題。比起加拿大的案例,宜蘭縣與教師工會簽訂團體協約的爭議,全國校長協會和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其實無理而過當。期望透過溝通和對話,以及政府部門的依法行政,能早日看到全國第一份教師團體協約正式簽訂和生效。
圖片來源:The News Lens關鍵評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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