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光臨!! 2/5境外公司上班如何保障權益 2/5公司的強制開會 2/5月薪26000放假放4天一天9小時 1/11自105年1月1日起法定正常工時... 1/05取消特別休假!!
當前位置 > 首頁 > 勞動論壇 > 焦點論述 > 洪清海 > 產學合作體系中的勞動契約問題
洪清海
[ 2015/09/02 ] 產學合作體系中的勞動契約問題
產學合作體系中的勞動契約問題
洪清海
 
201341,台北市政府正式核准台大工會成立,成為大學校園以專任研究助理、約用人員和工讀生組織工會的首例。無獨有偶,美國紐約大學兼職研究生的工會資格也在同一期間被確認。東西兩地大學校園出現以研究生為主體的工會,象徵大學在產學合作體系中的企業屬性被認真檢視,也代表研究生分擔研究或教學工作具有勞動本質與價值,不能單純以教育或學習來看待,並對大學與兼職研究生的個別勞動關係加以確認,進而為建構集體勞動關係提供一個法律支持。
 
隨著經濟活動的擴張,大學在經濟活動中的角色與功能愈來愈凸顯,大學透過知識與技術的研究創新,成為企業策略聯盟的伙伴,甚至以技術移轉為企業和學校創造可觀的商業利益。而在知識與技術產出的過程,不可或缺的是大量研究生勞務的投入,換言之,大學雖仍以教育為核心價值,但愈來愈多的經濟性活動,則讓大學愈來愈像公司的商業模式(corporate business model),此從美國校園中大量出現高薪行政與專案執行者,不斷提高學費,以及關掉歷史、英文等無利可圖的學系等現象,即可瞭解大學在經營上逐漸向經濟利益傾斜。
 
2014114,中國時報大幅報導亞洲大學所研發的專利技術「亞大T8銀耳」,透過技術移轉生產商品化過程,吸引20家廠商加入產銷聯盟,預估將可創造1.1億台幣的市值,不僅比去年的3500萬元產值成長3倍,還計畫未來爭取設立菇類生物科技園區。從這則報導當中,可以清楚看到大學在產業供應鏈中的商業角色。我們可以合理推論,「亞大T8銀耳」應該只是亞洲大學諸多產學合作計畫之一而已,而且亞洲大學也只不過是臺灣產學合作體系中諸多大學的一個樣本而已,如果將所有大學近年來所執行的產學合作所投入的經費與勞務,以及所創造的經濟利益全部拼湊在一起,將可看到一個超乎想像巨大的知識經濟產業系統,而在此一系統中的勞務供應者卻仍面對是否具有勞工身份的爭論。
 
台大工會在成立過程中歷經學校與主管機關的阻撓,甚至面對行政訴訟的纏結,最後採取以專職研究助理和約用人員為發起人,繞過學生身份的爭議,重新走過籌組工會的法定程序,可說是好事多磨,但也從與學校和主管機關的法律攻防中累積了豐富的運作經驗,以及「相濡以沫」的團結精神,這也算是完成額外的學分。而紐約大學兼任研究與教學工作的研究生工會,在2005年也同樣經歷國家勞動關係局(NLRB)撤銷其工會資格,直到103年才得到法律地位的確認,大學成為一個「工會化研究生的職場」(unionized graduate workplace )。
 
最近,部分大專校院以兼任助理需納勞健保為由,刪減部分兼任助理聘用名額,造成學生權益受損情形,再次把學生所從事研究、教學或行政協助行為是「學習」或「僱傭」的爭議引爆開來。勞動部明確表示,學校雇用學生從事研究、教學或行政工作,即應簽署勞動契約,保護兼任助理之工作安全及健康。勞動部已於本(104)617分別發布「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與「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以提供學校、學生及各行政機關,於判斷「學習」或「僱傭」兼任助理型態之參考依據。此外,勞動部目前正依個別學校需求,安排研討及座談活動,俾利學校瞭解受僱兼任助理之勞動權益措施。
 
大專校院兼任助理的身份爭議,提供台灣社會一起省視大學企業化中勞動價值的定位問題,對於勞動部的作為,我們予以肯定,也呼籲各大專校院勿以經費問題而杯葛。
 
 
 
 
圖片來源: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