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O關切長期失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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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清海/本會顧問】
1999年,國際勞工組織(ILO)首次發佈「勞動市場重要指標」(KILM),迄今已有15年,所蒐集各國或地區的勞動市場動態資訊,時間長度更從1980年延續至今,內容則包括18項重要指標,是研究國際經濟發展和勞動市場變化的珍貴資料,也是各國決定勞動市場政策的重要參考。
今(2013)年國際勞工組織的「勞動市場重要指標」已於10月發佈,LabourStart國際網站刊有一摘要文章,本人覺得頗有參考價值,謹加以整理分享,並藉此檢視台灣長期失業問題。
長期失業,通常指失業期間超過一年以上的求職者,並不包括有工作能力但無求職行動的「怯志工作者」。文中強調,相較於2008年國際金融危險前期,部份國家的長期失業率增幅達40%以上,如西班牙、英國、美國等,已經成為勞動市場之治理所必須嚴肅面對的挑戰。ILO從70個已開發和開發中國家的長期失業統計中發現:
一、失業率相近之國家,其未來勞動市場趨勢卻明顯不同,例如美國與德國之失業率,自1970至2013年之間,大多維持在6.3%的均數,但美國勞工的失業期間則較德國短,而法國自1991年起,其失業率雖然高出德國30%,但法國失業者尋求新職的期間則較德國為短。由此可知,失業率之高低,並無法真實呈現其勞動市場的特徵或樣貌。
二、在開發中國家,勞工在就業與失業之間變動的速度高於已開發國家,原因在於非正職僱用的差異,例如墨西哥勞工進入和離開勞動市場的比例,均較美國為高。
三、技術與市場不相配的情況擴大,此一情況在開發中國家更為明顯,約為17.1%,而已開發國家勞工所擁有就業資格高於市場要求的比例,則從2008年的8.5%上升至10.1%,這將對移民、年輕和殘障者進入勞動市場構成不利影響。
四、高學歷而低職務的情況,因教育的過度擴張,呈現加速增長,在高失業率的期間特別明顯。
ILO指出,相較於短期失業而言,長期失業所造成的嚴重後果不僅在收入的損失,更在於就業力(employability)的逐漸消退。失業期間愈長,找到新工作的機會愈低,而對一個國家或地區來說,長期失業率更是失業率無法下降的原因之一,而縮短失業期間則為降低失業率策略的要素。研究發現,長期失業與勞動市場缺乏有效勞力需求有關,也與失業者個人特徵有關,一般年長、非技術勞工、被裁減勞工,以及對工作期待過高或對勞動市場不熟悉者,淪入長期失業的可能性相對較高。而失業期間能否得到失業保險或其他經濟支持,對長期失業的影響評估,則應謹慎為之。
台灣長期失業率大都控制在20%以下,略低於於OECD國家30%的平均數,但台灣長期失業問題出現年輕化、高學歷化和初次尋職化的趨勢,則是一個值得關注的警訊。近年來,政府為降低失業率,創造不少短期就業機會,加上失業給付的旋轉木馬效應,有助於減緩失業者淪為長期失業者的速度,但重複失業的情況卻愈來愈嚴重。換言之,台灣勞動市場缺乏有效需求的困境,在產業外移和境外生產的影響下,仍處於持續惡化之中,就業的脆弱性和低薪化的問題,整體上要比長期失業問題嚴重,但如基於人權和人性的關注,長期失業者面對社會排除(social exclusion)和自我退縮,乃致於自殺的後果,長期失業就不再只是統計數字的變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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