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2011/11/30 ] 總統接見十大全國性總工會代表

總統府100年11月28日新聞稿

馬英九總統下午接見十大全國性總工會代表,對於各界工會領袖長期以來積極爭取勞工權益與保障勞工福利,為國家開創穩定而繁榮的經濟,表達誠摯敬意與謝忱。總統並宣示政府將在「尊嚴勞動」的主軸上,積極推動「就業有力、權益有靠、福利有贊」的勞動政策,打造「樂活就業、安心生活」的勞動環境。
  總統致詞時表示,勞工朋友最在意的就是工作權,他3年多前上任時面臨金融海嘯與經濟衰退危機,立即採取各項有效措施,積極創造就業機會,終使失業率從98年 8月最高峰的6.13%逐漸降低至今年10月的4.3%;此外,在過去的3年5個月中,國內就業人數增加35萬人、失業人數增加6.8萬人,比起前任政府,就業人數不僅增加2.5倍、失業增加人數則不及其1/3。
  面對近來歐債風暴引發經濟不景氣,國內再度出現「無薪假」情形,總統指出,政府將規劃「無薪假」予以法制化,過程中會與勞、資雙方及產學各界充分交換意見;此外,政府一定會及早介入,並提出適當的協助措施,包括免費職訓等,讓請「無薪假」的勞工有機會發展其它專長。
  總統強調,他4年前提出的24項勞工政見,大部分皆已落實,展望未來,政府仍將在「尊嚴勞動」的主軸上,積極推動「就業有力、權益有靠、福利有贊」的勞動政策,打造「樂活就業、安心生活」的勞動環境。
  在「就業有力」方面,總統談到,政府要讓臺灣的勞動力,從畢業前2年一直到65歲,都能得到全方位的就業提升,一方面強化學校與職場的連結,減少學用落差,同時在校園裡推動「我是接班人」計畫,並建置「青年就業資源分享平臺」,以及推動「小頭家牽成」方案,擴大青年創業貸款數額,輔導、刺激、鼓勵將畢業與剛畢業的年輕人進入職場就業或是返鄉創業,打造畢業與就業的無縫接軌環境。
  總統表示,針對45歲以下的青壯年就業人口,政府推動鼓勵回校學習第二專業技能,同時增加在職者相關職業訓練進修費用,由目前的3年5萬元提高到3年7萬元。政府也會強化現有131所分布全國各地中小企業育成中心的功能,提供中小企業在地化、專業化的服務,縮短創業摸索時程;至於45歲以上的中高齡就業者,政府特別重視落實禁止職場年齡歧視,排除中高齡就業障礙。另外一方面,將鼓勵「活到老學到老」的終身學習計畫,對中高齡在職者提供的職訓進修費用比照青壯年提高到3年7萬元,政府也將設立服務「熟齡創業」特別窗口,輔導中高齡勞工創業。
  總統說,明年勞委會升格為「勞動部」後,職業訓練局將改造為「勞動力發展署」,並把職業訓練、就業服務、技能檢定與創業協助體系「四合一」,提供一次性完整的服務。
  在強化「勞工權益」方面,總統表示,政府將做到「權益有靠」,將現行2週84小時的法定工時適時調整為每周40小時,配套推動周休二日制,檢討勞工休假制度,使勞工得以兼顧工作與家庭;此外,政府將限制使用派遣勞工,落實職災勞工保護,強化雇主職業災害責任,特別是未來要成立「職業災害勞工重建中心」,提供職災勞工生活補助外,也會針對職災勞工的生、心理復健、職能重建到職業重建,據此建構一個完整的職災勞工重建體系。
  總統並進一步說明「福利有贊」的精神,未來勞工失業時,政府將協助承擔子女的就學負擔,放寬失業滿六個月以上始得申請的條件限制;同時研議特定身分,例如獨力負擔家計之勞工子女就學者,亦納入補助對象範圍;另外,政府將推動友善工作職場環境,對於願意推動「工作平衡方案」之企業給予必要的協助與獎勵,並逐步要求一定規模以上之事業,應提供必要之職業健康照護服務資源,發展職業健康照護產業及強化專業人力培訓。在退休保障方面,政府將規劃開放勞工運用自有退休基金,自選投資機制,引進多元化投資管道,提高勞工退休所得。
  總統談及,過去幾年來,政府推動許多劃時代的改革,包括:勞動三法、勞保年金、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設置勞工權益基金等,均有助提升勞動權益;勞動三法在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有效保障勞動團結權、協商權與爭議權,是中華民國勞工運動史上重要的一步。
  總統強調,「政府永遠是勞工朋友最有利的靠山」,當初他提出的24項勞工政見,迄今已大都完成,未來仍將繼續秉持照顧勞工的初衷,持續努力打造一個公平、永續及尊嚴的勞動環境。
  訪賓一行包括:中華民國全國總工會理事長陳杰、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施朝賢、中華民國全國聯合總工會理事長任睦杉、中華民國職業工會全國聯合總會理事長楊德福、中華民國全國職業總工會理事長邱寶安、台灣總工會理事長董文雅、全國工人總工會副理事長胡和澤、全國勞工聯合總工會副理事長陳德雄及全國產職業總工會副理事長梁淑娟等人,下午由經濟部長施顏祥及勞委會主委王如玄陪同,前來總統府晉見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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