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論述
[ 2008/03/05 ] 以溝通協商運作工作

【83年05月號會訊 愚人】

溝通與協商是工會凝聚共識達成團結的重要運作方式,我們希望會員對工會有信心,希望大家團結一致,減少歧見來展現工會的功能,就必須重視溝通與協商。
從字意上來講,溝通是組織中構成人員之間的觀念和消息的傳達與瞭解的過程,它是為完成組織使命即達成任務的一種必要手段,因為它可以促進共同瞭解,增強團體力量。當溝通受阻,工會的團結與合作便談不上,誤會於焉產生;溝通具備了一以下特性:

一、互動性-溝通是人與人之間相互交王的過程。
二、媒介性-溝通必須使用語言、文字、符號或表情(手勢)等媒介來完成,如不
運用任何媒介,就無從溝通。
三、期待性-溝通是ㄧ種期待的行為,總希望獲得對方的善意反應。
四、目的性-溝通是ㄧ種有結果的行為,如果沒有結果等於目的沒有達成,就需
要進行另一次的溝通

至於協商,從學理上說,是組織內單位與成員之間在工作上密切配合的一致 行動。主要的目的在於取得以下幾點共識:

一、使單位成員在工作上能密切配合,分工而合作,避免工作重複與事權衝突。二、使各個團體成員在和諧一致的情形下執行任務,減低浪費,增加效率。
三、使多數人匯為ㄧ人,個別的努力成為集體的努力,單獨的行動成為合作的行
動。
四、使各個成員在其崗位上盡責守分,不隕越也不發生過猶不及的弊端。

協商與溝通有不可分的關係,溝通是在求思想觀念的一致,而協商則在求行動的一致,是一體的兩面,溝通本身雖有其目的,但其目的之一則在求協商,往往在一次溝通後需要另一次的協商,或者說這次協商後需要另一次的溝通,兩者相輔相成,溝通是達成協商的手段之ㄧ,而協商則為溝通的結果。

我舉個兩個故事來分別加以說明溝通和協商的重要性,我們不是經常說言者無心聽者有意嗎?故事是這樣的:

主人請客,有的客人沒到,急的不得了,因而說:「該來的不來。」當下氣走一批客人。主人一看有人走留不住客人更急了,嘆道:「不該走的又走了」,當下又氣走了另一批人。最後主人急道:「我又不是說你們!」結果呢,把剩下的客人全部氣走。這是不良溝通或是沒有溝通造成的誤會!
另外一個故事陳立夫先生講的,我把他引用作為協商必要的旁徵,故事是這樣的:
一個老先生快要死了,死前給他的三個兒子留了一份遺囑,處理他的遺囑,不久老先生過世,三個兒子把遺囑打開一看,原來老先生把他的遺產做了這樣的分配。大兒子得全部遺產的二分之ㄧ,二兒子得三分之ㄧ,三兒子得九分之ㄧ。經過一番清點,發現老先生除了十七匹馬以外並沒有其他遺產,照遺囑分,大兒子拿八匹,還剩九匹,不是二分之ㄧ,二兒子拿了五匹,也不是三分之ㄧ,老三拿一匹,更不是九分之ㄧ。怎麼分都分不成,三人為此爭來爭去,面紅耳赤不說,最後竟動起武來,這一下可驚動了隔壁的一位老先生,連忙趕過來探詢究竟,一問才知道原來是為了遺產分配的事,就很生氣的說:你們的父親過世不久,屍骨未寒,你們就為分產吵得不可開交,真是大大的不幸,這樣好了,把我的那馬匹也牽來給你們分好了,於是就把他的那馬匹牽了過來。十七馬加一匹,現在一共有十八匹馬了,大兒子二分之一,分得九匹,二兒子三分之一,分得六匹,三兒子九分之一,分得二匹,分好之後,結果還剩一匹,只好仍由鄰居老先生自己牽回去了。這個故事個人有二個體認,首先老先生做的就是一種協商或者是協調的工作,沒有他的參與,這個遺產永遠分不成。其次,這個故事也告訴我們,如果有機會,我們就應該多做一些既能幫助別人又對自己無損的善事。

工會組織的成員來自四面八方,思想、背景、訴求各有不同,要能凝聚共識,團結奮發,就必須重視溝通與協商,我們常聽形勢比人強的說法,我們也常看到往往加入工會以後就不聞不問了,事實上,只要全體成員善盡己才,誠心誠意相處,遇有問題坦誠交換意見,互相尊重對方,為對方設想的從事協商溝通,還能會有什麼不可為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