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清海
[ 2010/05/21 ] 正視科技產業勞工作業環境的風險

            正視科技產業勞工作業環境的風險
-從南韓三星電子勞工的指控談起
【洪清海/本會顧問】
 
今年3月底,南韓三星電子公司一名23歲勞工因血癌病逝,引發職業病的爭議。由於公司否認該名勞工的疾病與作業環境並無因果關係,拒絕給予補償,但勞方則指控公司作業環境不良,已嚴重威脅到勞工的健康與生命,並強調這是23個癌症員工群集之一,並非獨立事件,公司有責任對其作業環境進行檢討與改善。由於綠色和平(Green Peace)、亞洲監測資源中心(AMRC)、亞洲職業意外權益聯網(ANROAV)國際技術責任組織(ICRT)等機構介入爭議案件的協助,使三星電子面臨極大的外部壓力。
 
如眾所知,三星電子是三星集團旗下的金雞母,去(2009)年剛過不惑之年,卻已成為全球半導體最大製造商,也是全球營收最大的電子企業,年營收高達1178億美元,預計在2020年達到4000億美元的營收目標,放眼全球電子企業,已難找到能攖其鋒的競爭者。目前該公司已在全球58個國家設立分支機構,員工人數逾20萬人,其中博士學歷1500人,碩士4000人以上,人力素質很高。該公司傾全力投入技術、產品和服務的創新,每年營業額8%用於研發,其研究能量規模約台灣工研院的4.5倍,令人驚異。在企業公民的責任實踐上,該公司標榜對經濟、環境與社會責任的永續承諾,並大力支助南韓中小學生的技術奧林匹克競賽、救難犬培育、社區發展等公益活動,顯然其對企業形象的維護相當重視。
 
有趣的是,面對勞工及人權組織對其有毒作業環境的指控,該公司的回應方式是邀請專業的作業環境測定機構進行實測,並以數據證明其作業環境並無不存在任何致癌的風險,然後結論是「這不是化學或癌症問題,而是溝通上的問題」。意指該公司無須對任何與作業環境有關的癌症、皮膚病、神經性疾病、流產等指控負責,唯一該做的是加強溝通,避免認知差異引起無謂的爭議。對於公司的回應,勞方顯然無法接受,其後續發展如何,值得進一步觀察。筆者認為,三星電子對勞工指控的回應,試圖把爭點聚焦於作業環境與任何疾病的成因或誘發之間的關聯性評估,基本上合乎科學與邏輯的思維,但是否能讓勞工釋疑,其中涉及勞資的互動與互信基礎,以及勞工參與企業勞安事務的機制問題,顯然不是單純的「溝通」問題而已。
 
南韓三星電子勞工的指控案件,其受到區域性勞動人權與環衛組織的特別關切,固然與三星公司擠身電子企業一哥地位,具有動見觀瞻的指標性作用有關,但其背後凸顯的社會意涵,則在於提供我們對科技產業發展所創造的價值與問題進行反思的機會,並進一步觀察科技產業中的勞動生活品質有何實質與潛在的影響,然後找出必要的回應對策與行動方案。
 
面對全球化的合作與競爭,技術的開發與應用已成為產業競爭力的重要指標,也是企業創造附加價值的主要利基之一,但對勞動者而言,生產技術與流程的變革與創新,不僅意味其職務能力與責任需求的改變,勞動價值的重新評價,更隱藏許多僱用關係與作業環境風險的變化。在企業如火如荼進行科技創新的過程中,工會基於保護勞工權益和促進勞動關係的使命,對技術變革所帶來負面影響,自然不能等閒視之。尤其目前台灣許多企業對外標榜為科技產業或企業,但其產品或生產流程的科技含量卻很低,勞動條件並不理想,勞務管理也缺乏人性化,而且作業環境中更是充滿對勞工健康構成威脅的風險,只是這些問題都被「科技」光鮮的外表給遮蔽了,並非外人所能一眼看穿。
 
筆者最近從Labourstart國際勞動網站看到有關富士康員工跳樓、勝華員工中毒事件、洋華血汗工廠指控,乃至於最近韓國三星電子勞工罹癌疑雲的報導,再回想去年台積電勞資爭議案有關勞工對作業環境的描述,以及奇美電子對派遣勞工的對待,這一系列事件,雖然各自獨立,卻有其共同屬性,都屬於知名的大型科技公司,讓人不禁對科技產業勞工的勞動生活品質產生好奇與疑慮。在刻板印象中,一般人總以為科技產業勞工的勞動條件與福利是令人稱羨的,並不需要政府或工會的關注或費心,但這只是一種迷思,必須經由檢驗才能發現事實與想像之間存在著極大的落差。筆者無意影射上述遭媒體揭露之企業的勞動管理有何問題,但科技產業的勞動議題必須被正視,則是勞資政三方應該努力的方向。其重點扼要列舉如下:
 
一、從政府的面向來看,科技產業對工會的排斥是首應改善的共同性問題;其次是技術變革對就業安定的衝擊,第三是勞動法規鬆綁所衍生的保障缺口,例如勞基法84條之一有關責任制專業人員的工時與加班費給付問題。第四是科技產業作業環境的規範與監測。
 
二、就科技企業的面向來看,首應注意國際組織對公平勞動基準的規範,以及供應合約中有關勞動與環保責任的要求;其次應注意生產技術變革對員工適應的影響評估,並採取必要的輔助行動;第三應對作業環境所存在的潛在風險提供必要的防護,並向員工揭露。
 
三、就勞工與工會的面向來看,首應體認技術能力的持續提升是創造勞動附加價值的基礎,也是確保職涯穩定發展的憑藉。其次應重新思考工會的角色與功能,不要過度自信個別協商能力能取代集體機制的運作;第三應積極發展產業層次的工會聯合體系,強化相互支持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