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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2/02 ] 組織專業工班辦法草案

           組織專業工班辦法草案
【胡和澤/中華民國營造業總工會理事長】
 
撰稿日期:98.04.17
 
一、計畫名稱:組織專業工班辦法草案
 
二、辦法:將各縣市營造業職業工會及相關勞工團體結合,以宣導會配合安全衛生講習加強政策宣導,並核發無一定雇主職業勞工安全衛生證,一舉二得,同時尋取認同理念,接受職業訓練的安排,輔導技能檢定經評鑑及格核發各項技術士證照,以作勞動報酬依據及職場必要機制,再組織各項專長工班以確保工地安全及擴大內需營造勞動力供需機制得以落實。
工班經營造業總工會與資方團體簽訂團體協約,以確保相互間債權債務及權利義務事項有所規範,並顯職業工會功能及促會員與團體間的向心力,有利各項組織動員之要因。
宣導會內容:以政策宣導、職業道德、勞動神聖、「安全衛生講習」及「訓、證、就三合一專案」合併召開。
 
宣導會進行方式:依安全衛生法辦理之,原則上每場次6小時。
 
場次人數:宣導會每場以60名會員為一場次,按縣市鄉鎮召集宣導之。
 
主辦單位:勞委會職訓局、安全衛生處、檢查處、勞保局、健保局、營造業總工會等單位共同舉辦施教之。
 
經費來源:就業安定基金及相關單位挹注完成之。
 
宣導會經費預估:
 
預期成效評估分析:
    無一定雇主職業工人因被排除失業補助之適用(舉證困難無以為證?),藉此時機擴大宣導以取得共識,並可展現主政者對基礎勞動者的重視,並借接受講習者,廣為宣導當可產生預期成效,促使對職場的向心力及被尊重的感覺,當有利新生代及失業者轉入的動力。惟祈主管機關能為未來營造勞動力供需、公共工程品質及職場安全衛生之必要,以減少社會資源浪費,勞動家庭架構完整的維護,並可作進軍國際的前置準備,當有利勞資政三方面的一致目標邁進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