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違反工會權利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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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清海/本會顧問】
2009年6月10日,國際工聯(ITUC)公佈「2008年違反工會權利調查報告」,報告內容區分美洲、歐洲、亞太、非洲及中東等五大地區,涵概143個國家。
調查報告指出,2008年對工會而言,是艱困而危險的一年,全球有79個工會幹部因工會行動被殺,遭到毆傷、騷擾、逮捕、監禁者為數不少,受到非法解僱者更是不計其數,凸顯工會權利的脆弱與保護不足。
國際工聯直指哥倫比亞為全球工會行動者最危險之地,2008年計有49個工會幹部遭到殺害,較前年增加10人,雖然該國總統一再保證,工會幹部遭到謀殺的事件依然頻頻發生。排名第二的國家是瓜地馬拉,計有9位,菲律賓和委內瑞拉同列第三(4人),宏都拉斯(3人),尼泊爾(2人),伊拉克、奈及利亞、巴拿馬、突尼西亞和辛巴威各1人。其中有50個案,被懷疑政府涉入其中。
工會幹部受到嚴重身體傷害案件為100個案,分佈於25個國家;有9個國家將工會幹部羅織入獄,包括伊朗、南韓、土耳其、辛巴威、古巴等,國際工聯指出,部分國家非僅未盡到保護工會之責,甚至政府本身即是加害者。
工會幹部因工會行動被非法解僱案件高達7500件(僅冰山一角),分佈於68個國家,其中土耳其2000件為最糟,印尼600件亦不遑多讓,馬拉威、巴基斯坦、坦尚尼亞、阿根廷等國亦在其列。
國際工聯在報告中特別指出,有43個國家以「加工出口區」方式,為企業提出一個剝奪勞工權益的特區,值得各界關切。
在亞太地區的調查報告,國際工聯注意到經濟危機中部分政府與企業聯手抑制工會活動。南韓政府與工會關係欠佳,至今未簽署任何國際勞工公約,又發生多起逮捕工會幹部案件,受到國際工聯的抨擊。中國、北韓、寮國和越南,政府要求勞工加入單一國家工會體制,亦受到國際工聯的抨擊。惟中國於2008年實施多項勞工法令,促進團體協商等積極作為,則受到其正向肯定。台灣、新加坡、泰國和馬來西亞,則因禁止外勞組織工會而被點名。
國際工聯在亞太調查報告中所提及妨害工會運作的事項,包括(一)政府與企業聯手推動短期僱用等非正規用工方式(二)以妨礙商業(obstruction of business )名義追訴罷工行動(三)企業僱用私人保全人員阻撓及對抗罷工(四)法令規定罷工前置程序冗長(五)法庭或調解程序緩慢而無益(六)以加工出口區(Export Processing Zones ;EPZs)限制工會活動,如印尼工會幹部不得進加工出口區,除非在區內就業;緬甸規定加工出口區禁止罷工;有些國家則規定加工出口區得拒絕無預先通知的勞動檢查。
對於國際工聯的年度調查報告,筆者有如下淺見:
一、國際工聯致力於勞動人權及體面勞動的改革,並以組織培力方式協助各國工會組織活動,其積極角色功能,自應受到肯定。惟因受限於主客觀條件,其年度調查報告仍以資訊蒐集為主,並非系統化的調查,難免流於浮泛或偏廢。報告中所提及之國家,如其工會與國際工聯互動較為緊密,所提供資訊必然更充分,國際工聯著墨自然較多。
二、國際工聯所持價值與意識,固然沒有太大爭議,但其觀點是否與各國政經及社會發展之現實條件相稱,則易遭過度偏執其價值或信念的反彈。
三、對於工會幹部為工運而受到人身攻擊事件,除令人哀痛外,筆者認為台灣工運環境相對安全,這是值得珍惜與安慰的資產。工會在相對較為開放的社會條件下,自應更加自我期許與戮力以赴,創造更佳的成就。國際工聯報告僅提及台灣外勞結社權受到禁制,代表勞政部門所建構的工運環境已有改善,但勞動政策與法令架構仍存在諸多爭點,有必要與工會多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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