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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1/07 ] 11/7國外工時計算

你好:

我是公司派駐越南,薪水台灣領。現在公司以返台時間超過扣我工資。請問

1. 公司派駐越南,並沒有與勞工簽訂勞動合同,這樣我是適用於台灣勞基法嗎?

2. 越南上班每周44hr,已經超過台灣法定284小時,可以跟公司申請加班或補休嗎?

3. 公司在無任何協議條文或通知下,就扣薪水,這樣有無違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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