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罷工後的賠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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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清海】
2013年11月29日,南韓平澤地方法院就雙龍汽車勞資爭議案件損害賠償訴訟作出判決,高達442萬美元的賠償金額讓勞方為之心碎。這件南韓最小汽車製造廠與最「硬角」有力(hard-line and powerful)的勞工團體之間的爭議案件,在歷經解僱與佔據工廠的尖銳衝突之後,顯然以兩敗俱傷收場,並留下盪漾餘波繼續沖蝕勞動關係的基礎。
雙龍汽車勞資爭議案發生於2009年5月,經法院重整後的經營團隊下令遣散2646名勞工,引起工會反彈,最後上演佔據工廠的戲碼。勞工與警方發生激烈肢體衝突中,有44名員警受傷,警方的部分設備被損毀。雙龍汽車資方與警方各自向法院求償150億和14億7千萬韓元的賠償。求償的對象包括參與衝突的勞工和雙龍工會,以及聲援的南韓金屬工人工會(KMWU)和南韓工會聯盟(KCTU)。
法院判決150名勞工每人應支付30.75美元賠償費,而南韓金屬工人工會和雙龍工會必須共同賠償46億8千韓元,其中資方可獲償33億韓元,警方則獲得13億7千萬韓元。至於南韓工會聯盟則被判免責。
求償金額與判決結果比較,發現警方的求償幾乎被照單全收,而資方的求償則僅得到三分之一。法院判決之主要理由在於認定這是一件目標與方法違法的勞資爭議,資方因中斷生產的損失,合理計算應是55億韓元,勞工應負擔其中的60%,故賠償金額定為33億韓元。據悉,目前法院扣押的工資和資遣費約29億韓元,尚不足以支付判決應支付之賠償金額。
勞工及工會對於法院天價的判賠結果,除了表達失望與受挫之外,還在研究後續的上訴行動。而對工會可能帶來更大挑戰的是,支付雙龍汽車受損的保險公司MERITZ於2010年向法院訴求工會應賠償1100億韓元的訴訟案仍在審理中,這才是更大的夢魘。
從雙龍汽車勞資爭議案件的動態發展過程和法院的判決中,可以發現幾個值得重視的意涵:
一、雙龍汽車經營者因國際金融危機與經營不善而限入困境,並遭法院重整而死裡求生,其後復因大量遣散勞工而引發激烈勞資衝突,讓經營者面臨內外交迫的困局,幾次易手,目前由印度Mahindra公司接手經營,是否能順利處理判決後的勞動關係的可能變動,值得進一步觀察。
二、國際實證研究發現,在經濟環境不佳的時期,一個國家或地區勞資爭議的態樣會呈現罷工頻率降低、人數規模縮小、罷工日期延長、罷工結果不利勞方等特性。雙龍汽車罷工案發生在經濟不景氣的期間,原即不利於勞方行動,其中雖有強而有力的上級工會全力支持,仍然無法讓資方屈服,最主要問題來自於資方解決問題的意願和能力相對不足。不景氣帶來產品市場的萎縮,似乎成為勞工實現訴求的最大阻礙,「現實」就是魔咒。
三、南韓地方法院在雙龍汽車爭議案判決中指出,勞方必須因爭議目標與方法的違法性而負擔賠償責任,並考量本件爭訟係屬勞資爭議,故僅由勞工承擔資方60%之合理損失。此一判決凸顯勞資爭議「正當性」判斷基準的重要性,及其對罷工免責的重大決定作用。賠償的責任與天價的賠償金額,其實不是來自法院的決定,而是取決於在爭議過程中工會行動是否符合「目的」、「目標」、「程序」和「手段」的正當性要求,這是工會必須理性認知和接受的規則,也是自保的法律安全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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