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論述
[ 2008/10/08 ] 當前勞工行政的目標與工作重點(一)

趙主任委員守博主持第三次全國勞工行政會議閉幕典禮講話全文【80年8月號會訊 】

前言
勞工行政當然是在於落實國家的勞工政策。但是我們不能忘掉,勞工行政包含於國家行政之內,勞工政策也是整個國家政策的一部分。當前我們國家在政策上所追求的,除了有步驟的完成國家的統一與落實民主憲政之外,最主要莫過於繼續維持國家經濟的成長與發展,以提升國民的生活品質;並在經濟發展的同時,努力縮短貧富的差距,使國家經濟成長的果實,能為全體國民所共享,以實現民主均富的理想;另一方面則力保社會的安全,以開創政治更民主、經濟更發展的有力環境。我們落實勞工政策、推動勞工行政,應該時時把握上述國家政策的基本精神。這就是為什麼行政院郝院長在本次全國勞工行政會議開幕時,提出以下三個行政的基本認識的原因:(一)勞工行政的推動要與國家整體的經濟發展相結合;(二)勞工行政的規劃要與民主均富的理念相結合;(三)勞工行政的實施要與社會安定的維護相結合。我希望每一位勞工行政同仁,應時時記牢這幾個基本認識,以使勞工行正可以更發揮其應有的功能。

在此我願針對目前國家建設與發展的需求,提出當前推動勞工行政應有的目標,以及幾項刻不容緩的勞工行政重點工作,尤望與大家相互勉勵,──加以落實貫徹。

當前勞工行政的目標
我們在勞工行政上,有個方案、那個方案;有這個法令,那個法令;到底我們希望達成什麼樣的目標呢?我以為就當前政治、經濟與社會環境而言,勞工行政的目標應該是:

一、增進勞工整體福祉
勞工整體福祉的增進應該包括勞工合理權益的妥善保障與勞工生活品質的不斷改善。隨著我們國家產業結構的改變,受僱人口及仰賴工業、服務業務維生的人口,也就是勞動人口愈來愈多。國家設置勞工行政單位,目的之一就是要確保勞工同胞的整體福祉,因此,只有勞工同胞的合理權益愈來愈有保障,勞工的生活品質愈來愈能提昇,勞工行政才能說是發揮了它應有的功能。所以,各級勞工行政單位與工作同仁,均應以增進勞工整體福祉做為一項重要工作目標。

二、促進國家經濟發展
國家經濟的發展與成長,是增進勞工福祉的最有力的保證。唯有國家經濟能發展,勞工才可以有充分的、良好的就業機會,而國家、社會、以及事業主也才有能力來改善勞工的生活。這個基本道哩,是每一位勞工行政人員都應深切瞭解與認識的。

有一些人對勞工行政有所誤解,總以為勞工行政人員不太注意、不太關心經濟發展,這是因為勞工行政人員經常為勞工權益與福祉講話,甚或力爭的緣故。其實,勞工行政人員為勞工爭取福祉與權益,並不是只在一味地為勞工權益而爭,不是為爭勞工權益而不顧其他一切利益。事實上,勞工行政人員為勞工爭權益、爭福祉,其目的乃在於希望勞工再享有合理權益與福祉的時候,能有更高的工作士氣、更大的工作熱忱來參與生產、參與建設,並使勞資可有更和諧的關係,已使經濟更發展。簡單地說,勞工行政主張照顧勞工,是為了社會的進步、經濟的發展;而勞工行政重視經濟的發展,也是為了社會的進步與勞工的利益。更具體地說,勞工行政應該是、而事實上有是經濟發展的助力而不是阻力,應在於推動與加速經濟發展,而不是阻碍或延緩經濟發展。

三、保障勞工基本安全
勞工有三方面的基本安全應加以保障,即生活、就業與工作的安全。所謂生活的基本安全,就是免於匱乏及享有可維持其健康最起碼的醫療照顧。就業的基本安全,指的是享有憲法保障的工作權,有就業的機會、有提昇其技能的職業訓練,失業時又有適當的保障。工作的安全,指的是免於因為從事工作而罹患職業病或遭受災害而損及生命或健康,我們在勞工行政上,應以使勞工上述的基本安全得到合理保障為目標。

四、維護良好生產秩序
經濟生活是整個社會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生產秩序如果無法保持穩定,經濟生活便會出現紊亂的景象,而社會的安全也就不可得了。勞工行政的一個重要目標,便是維護良好的生產秩序。如何使生活秩序保持穩定與良好的狀態?首要之務是消弭造成勞僱爭議、猜疑與對立的各種因素。要達到此一目標,至少要做到:(1)完全落實各種勞工法令,凡法令規定的義務與責任,不問是雇主或勞工應履行的,都應貫徹執行,使任何一方都不致於因對方的不守法受到損害而遷怒或不滿對方;(2)勞雇雙方應經常溝通以加強相互的瞭解;(3)培養良好企業倫理,強化勞雇彼此的尊重、互助。

五、提升人力資源品質
人力要變成資源,就要使每一個勞動力人口都能參與生產、勤於生產和質量兼顧地提高生產。一個勞動力人口,如果有工作能力,但游手後閒不事生產,或雖有工作但卻敷衍應付,或技術落後,則算不上是資源。勞工行政的工作是要使所有勞動人口都是可用的資源,也就是都能參與建設、參加生產,而且很有效率地投入生產行列,同時,各個勞動力人口所具備的生產知能要與時並進,不斷地有所改善增強。

六、實現民主均富理想
勞工行政服務的主要對象是勞工,在目前我們的社會裏,勞工大多數還是屬於中低所得者。我們要改善勞工的生活,最重要的是,使勞工真正能分享社會的財富,並縮短勞工的所得與高所得之間生活的差距。我們國家在經濟發展的目標是民主均富。所謂民主均富是大家都可以過富裕的生活,每一個人至少都可以維持小康的生活;用一句比較流行的話說,就是使絕大多數人都能成為中產階級,成為富裕生活中的一份子,使社會上的成員沒有貧與富的差別,只有大富、中富與小富的不同我們的目標,就是要使受雇者都能成為小富,都過小康的生活。要做到何種地步才可以叫做小富、小康呢?依現在的水準,我以為我們應該共同努力使勞工至少享有如下的生活:(1)可以擁有自己的房子;(2)家庭生活電氣化;(3)可以買得起汽車;(4)有能力送子女唸大學;(5)有能力可出國治鄰近國家旅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