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清海
[ 2013/02/04 ] 年金改革面面觀系列5

年金改革面面觀系列5
【洪清海/本會顧問】
 
世代公平嗎?
 
此次年金改革,除了公部門與勞工的行業差異所衍生的「階級鬥爭」外,也出現世代的對立。尤其政府官員以不當比喻,呼籲這一代不要大啖牛肉麵,導致下一代連陽春麵都沒得吃,意指這一代應該少領一點,好讓下一代也有得領。對於官員的不當比喻,本人深感不以為然。
 
社會保險的原理,本來就是風險分擔與互助功能的設計,其主體涵蓋世代的延續,因此確保永續是社會保險重要的原則。為了永續經營,除了制度設計時就必須考量財務的平衡外,治理者尤須注意收支連動的動態均衡,以回應環境變遷帶來的衝擊。這種動態均衡,既然來自對原先制度的調整或補強,就會出現不同期間或世代被保險人之負擔與給付標準的差異。對於這種差異的存在,與其強調公平,毋寧多一點包容。就好像民國84年勞健保分立前,6%的保費就享有醫療與現金給付,而現在僅勞保費率就8%,健保還得另繳近5%;又如勞保年金實施前,被保險人只能領取一次性老年給付,根本沒有年金保障。在這麼短的時間內發生二次重大變革,被保險人的權利與義務隨之變動,只能說是制度的與時俱轉,沒有甚麼公平可言。
 
再從現行勞保條例有關費率和年齡的逐調機制來看,也發現不同年齡組所負擔的保費與請領的門檻不同,有人負擔8%的費率在60歲就享受年金保障,有人則須支付13%的費率到65歲才有資格,其替代率都是1.55%,這中間的差異很難用公平性去細究。同理,對於改革方案所採取的逐年調高0.5%費率至19.5%,費時23年,不同年齡組的負擔也就必然不同。這些都是溫和與漸進式改革所必然出現的差異。
 
在年金改革座談會中,本人一再強調改革應由政府先行,先努力想方設法把基金收益提高,如有不足再考慮將現行費率與退休年齡的調整期縮短,每年調0.5%費率,只要10年時間就到13%,而延退的年齡也可考慮立即啟動,不必等到106年。透過時間的壓縮,讓勞保財務收支在較短的時間內獲得改善,也讓不同年齡組的權利與義務差距縮小,在既有機制中進行這樣的微調,其實就隱含世代衡平的作用。行政院的年金改革方案,以23年時間每年調高0.5%至19.5%,與本人的想法相似,所不同的是,我認為13%的費率目前不必更動,應視10年後的狀況再議,才會更符客觀情勢。現在定出23年後的費率,既看不出其必要性,也不確定其合理性,這樣的遠慮,除了招致反彈的近憂,看不出有何世代公平的作用。
 
如果,現行年金給付是官員所謂的牛肉麵,那麼,改革方案所要追求的目標應是讓年輕世代也能安心吃到牛肉麵,甚至因經濟環境改善而吃到牛排,豈有負擔高費率卻只吃陽春麵的道理,這又是甚麼世代公平。在替代率應維持不變下,年輕世代所負擔費率雖較這一代為高,就如同是物價波動,沒甚麼好計較的。更何況未來還有改善的時間與空間,或許制度會隨治理績效提昇而改善,誰能斷言下一世代就非得忍受高費率的負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