弔詭的勞保年金大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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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英華/桃園縣總工會總幹事】
攸關全國980萬勞工權益的勞保制度,行政院在101年10月初內部審議的「勞保條例修正案」草案中,將勞委會所提報的政府逐年編列預算補助勞保基金財務缺口,及「政府負完全責任」相關條文修正案全部遭刪除,經輿論媒體披露後而引起炒作勞保將會倒閉的軒然大波。另一方面,勞委會正巧依規定必需提出年度最新的勞保財務精算報告出爐,精算結果顯示,由於人口老化迅速,勞保基金收支逆差時間由民國109年提早到106年,民國起107年就收支出現逆差而開始吃老本,破產危機也由民國120年提早到民國116年,也就是今年50歲的人達到請領勞保年金資格條件時,就可能面臨勞保基金瀕臨倒閉狀況。消息公諸在輿論媒體大幅報導後,凸顯潛藏未來債務高達新台幣7兆元之隱憂,而勞保局會破產的消息經過各電視媒體每天不斷放送的結果,一方面引發勞工朋友恐慌性的申請老年給付,深怕哪天真的倒了會領不到。另一方面也引發對照軍公教人員退休制度,其所得替代率相對於勞工更優渥的比較性心理,使整個社會氛圍充滿著「行業不公、世代不均」的相對剝奪感。年金改革成為眾矢之的,改革目標好像又被設定形塑在必須「多繳、少領、晚拿」的方式框架下,許多勞保被保險人心中惶惶不安,深怕日後會領得比較少而吃虧。而政府為了避免勞工擠兌申領,一再重申「勞保不會倒」、「政府負保證支付責任」,但已經無法阻擋浮動的人心。但我們不可諱言的是,長期以來,政府對勞保制度的設計原理與立法背景,本來就含有「世代互助」的社會性功能,然因勞保年金給付98年1月才正式開辦,許多勞工選擇依照政府宣導之以年金方式按月領取。根據勞保局100年12月之給付統計,選擇領取勞保老年年金的勞工,每人實際平均月領年金之金額僅約為新台幣1萬4仟元左右,對勞工老年生活費用已屬微薄困窘。尤其基層職業工會之勞工,並無勞基法之企業退休金,勞保年金即為其唯一之晚年生活保障來源。復因近10年以來,台灣經濟景氣長期不振,民眾生活面臨「高工時、低所得」的社會現象與困境,更因必要生活費用及各類物價上漲因素,使受薪階級實質薪資之購買力「倒退嚕」至14年前的水準,可支配所得降低的結果,就直接反映在「生不起、養不起」的新世代人口斷層。而且生育率大幅減少後,連帶的影響未來就業人口之投保繳費人數,形成未來「繳勞保費的人少,領勞保給付的人多」,換算在勞保財務精算之人口變化因素後,更凸顯勞保財務潛藏不足以支付問題的時間會提早發生。因此,原本勞保「世代互助」的立法精神,反而被負面解讀,被社會輿論扭轉成為「世代掠奪」、「上一代的人,在偷下一代人的錢」而大肆撻伐批判。
![]() 但如果可以逆向思考,政府對勞保年金改革內容,過度壓縮所得替代率或大幅度減少年金給付金額,勞工缺乏對年金願景期待,最後則可能被迫選擇往一次領取之方式,與勞保勞局一次了結,則勞保基金更可能加速崩解,更不利於政府推動社會保障制度。而且勞保年金給付,縱使勞工工作投保30年,由於投保金額上限被鎖死在43900元,最後能領到之勞保老年年金也僅有2萬多元而已;更何況目前勞工平均月領年金僅只有約1萬4000元左右,與政府公告之最低生活費用標準,已經是相差無幾,勞工退休所得替代率算是比較低的族群,政府若再修法大幅壓縮勞保年金給付,與軍公教差距更加擴大的話,也容易引發社會階級族群不公的相對剝奪感。因此,勞保年金制度改革,政府實不宜再過度縮減勞工之最後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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