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論述
[ 2008/03/06 ] 工會如何影響政府產業政策

【83年6月號會訊 林大均教授】

經濟與社會資源,從事理性訴求。但在爭取會員權益之同時,為配合提昇企業生產力,達成成長與分配並重的我國經社發展目標。

各級政府行政與立法部門所訂定之各項公共政策,多與廣大勞工群眾有切身利害關係,工會應積極參與表示關切。工會要參與公共政策,首先應加強各項勞工問題與公共政策之研究,經常主動瞭解各類勞工生活經濟狀況,必要時,應辦理調查研究工作,使政府部門及民意代表深切瞭解勞工真實的處境,以供施政獲立法之參考。

人版之相對法案,提交立法院,爭取立法員支持提案併案審查。顯見近年來,我國勞工團體組織已具壓力團體之氣勢,對於勞工政策與立法,頗具參與決策之功能。

工會如認為工人勞動條件太低,或勞工權益受侵害,可提請有關政府部門改善,或委請立法委員針對特殊事件,如外籍勞工所受不平等待遇等,召開公聽會,喚起輿論及相關機關重視;甚至可依法協助當事人提請行政司法救濟。工會為辦理各項促進會員權利與福利之活動,如事先依照集會遊行法申請核准,亦頗能發揮代表參與勞工行政機關所設勞工教育輔導委員會、勞資爭議調解或仲裁委員會、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等,亦能在公共政策或行政事務上,表達對勞工權益之關切,此亦為一種勞工參與公共決策的有效途徑。

總之,工會積極參與各類公共政策的方式很多,雖然各級工會經驗普通不夠充裕,但各級工會幹部如能善於友好團體、民意代表、學者、專家或傳播媒體合作,亦能發揮廣泛引起社會大眾迴響的鉅大宣傳效果。(本會工會運動策略研討會引言)